下月启动“个人隐私”全国共享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06:07 天府早报 | |||||||||
据新华社电 死人“领取”养老金在各地已屡见不鲜,因人口信息在部门间不能及时有效共享而引发的骗取保险金、欠缴税款、栽赃犯罪等问题也时有发生。政府各部门共享人口基础信息,已成为现实需求。 试点从下月开始
我国将于2004年3月1日起在部分省直辖市启动人口基础信息共享试点,实现与公安、劳动保障、税收征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与共享。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启动人口基础信息共享试点,首批试点设于上海市、江苏省扬州市和湖南省,将以公安人口信息为基础,逐步融合计划生育、统计、民政、社会保障、税务、教育等部门的相关信息资源。在试点运行基础上,到2006年基本建成各级人口基础信息库,实现全国人口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和综合利用。 内容包括公民各方面 按照人口基础信息库的建设规划设想,人口基础信息库的主体包括公民身份号码、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地、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还包括各部门业务系统在利用人口基本信息过程中产生的、其它部门存在共享需求的人口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用处各级政府有需求 记者了解到,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对人口基础信息存在普遍需求。统计部门需要利用人口基础信息库辅助完成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税务部门也需借此对纳税人实施综合管理,减少税收流失;银行、保险、电信等行业需要了解准确的人口信息,减少信用欺诈、恶意欠费的发生;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经常要确认公民个人身份,通过人口基础数据的比对和核查也可以满足这一需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