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在出租房流失(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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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08:29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50万租房大军,仅1.5万户房东依法纳税 厦门出租房税收流失有多少?这是一个连主管部门和业内人士也难以说清楚的数字。去年以来,我市实施了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方式的改革,使得2003年私房出租税收在上年的基础上增长了30%。但是,总体上来说,房屋租赁业仍然成为厦门税收一个不小的漏洞。 现状:有多少房东没纳税很难确定 在厦门的50万流动人口中,除了部分学生以及工人由学校和企业提供住房外,绝大部分人必须租房,这直接导致厦门房屋租赁业的持续升温。 而拥有多处房产的人生活很“惬意”,因为私房出租为他们带来了丰厚稳定的收入。那么,到底有多少房东没有依法纳税呢?记者跑了几个部门,试图得到比较准确的数字,可是,谁都无法提供,就连业内人士估算出来的数字,也被明确告知只是一种猜测。 据统计,2002年以前,出租私房,根据不同情况应分别缴纳营业税、城市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合计后的整体税率约为17%至20%。过高的税率和过多的税种,让一些本来想守法经营的房东望而却步,同时,这也成了一些原本就不想依法纳税的人偷逃税的借口。 市地税局提供的数据表明,2002年,我市缴纳私房出租税收的仅有10000余户,去年,猛增到近15000户。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说,一方面是因为有关部门加大了税收宣传的力度,增强了房东们的纳税意识;另一方面,是因为简化征收规定,适当降低了税负的缘故。 对策:征管模式创新与租赁双方自律是关键 去年4月1日,我市对私房出租综合税额进行全面下调,纳税手续也大大简化。但是,“降负”并不能完全杜绝“黑租”现象,仍然有不少房东与承租人避开政府监管私自交易。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租房不纳税现象相当严重。除了那些需要发票计入经营成本的企业用房以及那些“目标太大”的店面、工厂,相当多的住宅通过中介,进行着一桩一桩的房屋租赁“黑色交易”。 私房“黑租”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城郊原农民自建房,业主常常采取不登记或者多出租少登记等方式来逃避税收。另一类是商品房,业主采用“借用”名义变相出租,来逃避税收。在湖里区某村,税务干部曾经遇到尴尬:几乎家家是房东,而主动纳税的微乎其微。还有的业主以假“联营”、“承包”的形式规避税收,或者通过不签订合同或故意制造假合同,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一个物业公司的经理根据自己的业务推算,房东纳税率不会超过50%。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保证国家税收收入除了靠公民自律,也需要创新征管模式,同时适当降低税负。他介绍说,从去年4月1日起,私房出租委托各基层组织代征,并建立激励机制,这一做法已成为厦门市堵塞私房出租税收漏洞的一种有效方式,去年在全国作经验介绍,已被各地纷纷仿效。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租赁科一位工作人员认为,租赁市场的规范更需要市场参与者的主动配合。他提醒,“黑租”不仅造成国家税费流失,本身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也难以通过法律渠道来寻求解决。 (林兴华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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