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局发出通知 严格畜禽养殖项目审批 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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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08:39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王锦慧 记者吴艳荣)为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省环保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严格对畜禽养殖场的审批和现有养殖场的环境监管。 通知要求,严格对畜禽养殖场的审批。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畜禽养殖特别是禽类养殖场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力度,在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治期间,全省平原及山区、坝上的人口稠密地区,原则上暂停办理各类禽类养殖、屠宰加工和交易场所等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手
加强对现有养殖场的环境监管。对已经办理过环保审批手续,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有关要求的养殖、加工企业和交易市场,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按要求需要就地建设粪便处理、存放设施和开挖氧化塘的,其选址应经过论证,同时必须对场地进行防渗处理,确保地下水不受污染。 通知指出,沧州南大港、唐山石臼坨、秦皇岛黄金海岸、衡水湖、白洋淀等重要湿地及各大中水库是候鸟迁徙中的主要停留地。这些地区的环保部门要督促、配合和协调各保护区和水库管理单位,加强对迁徙候鸟的监视,以便及时发现情况,采取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