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明确家禽业减免四项收费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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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08:43 每日新报 | |||||||||
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记者从财政部获悉,为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对我国家禽业造成的影响,扶持家禽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要求,近日,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明确了四项对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这些政策包括:一是对通过公路、铁路、水路运输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公路货运附加费、铁路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全额免收地方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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