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禽业减免收费政策执行时间为2月1日至7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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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08:45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明确了四项对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执行时间为2004年2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 这些政策包括:
一是对通过公路、铁路、水路运输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公路货运附加费、铁路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全额免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教育附加。 二是对出口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三是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减免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车辆通行费。 四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向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