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战明确表示"公投""违法" 不会投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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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09:19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2月2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连战昨天首次明确表示,三二0“公投”是“违法”的,他不会去投票。 在昨天举行的“总统大选”第二场电视辩论中,民进党候选人陈水扁质问连战会否在三二0“公投”中投票,连战回应称,“公投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总统”才有权力,但两种状况都不存在,陈水扁还执意推动,就是明显的“违法”。
连战指,“公投”没有正当性,只剩三十几天就要选举,当局还剩几个月就要结束,在这样的时候,要民众做这么大的决定,这是否有正当性。 连战强调,既然这是一个“违法”的“公投”,不能“知法犯法”,他很尊重所有民众都有投票决定“公投”的权利,但对他来讲,这是“违法”的“公投”,是可议的“公投”,他当然不会去投这样的一票。(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