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市规划步入正轨 决策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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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09:50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记者从市规划局了解到,刚出台的《烟台市城市规划决策与审批工作制度》调整了部分机构的设置和权限,并规定了评审和审批时限,使城市规划决策与审批进一步走上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轨道。 据悉,烟台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城市规划项目审定委员会和城市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原来的决策机构调整为评审和审查机构,受市政府委托对城市规划重要项目进行逐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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