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家庭养老作用削弱"夕阳红"要社会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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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10:18 新华网 | |||||||||
新华网天津频道2月22日电 天津市静海县老龄委近日对全县18个乡镇四万多名农村老年人的养老现状进行的一次抽样调查显示,目前农村家庭对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传统作用正在削弱,社会养老发展不足。 调查显示,农村家庭小型化对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带来冲击,家庭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传统养老作用削弱。子女作为主要赡养人,孝敬、赡养、照料老人的意识和
其主要表现形式为:一是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农民家庭规模缩小、老年人口增加已成为普遍现象。由于少子或独子,家庭生活中用于养育和教育后代的精力和费用增加,家庭的重心由老年人转移到了孙辈身上;二是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使一家一户更加关心自己的利益,许多老年人被子女排斥于家庭之外;三是住房占地问题常常是农村两代人之间产生矛盾的焦点。在多子女家庭中,兄弟间经常为了能在仅有的土地上翻建新房而对老人的归属相互推诿,引发赡养纠纷。另外,农村老年人到了由子女赡养的年龄,往往已年老体衰。这些都导致了老年人较低的家庭地位,许多老年人对自己的生活来源表示担忧。 调查还显示,农村社会养老体制不健全,农民的社会保险覆盖率低,可拥有的社会保障资源少。养老方式单一落后,绝大部分老人靠子女赡养。他们为子女上学、结婚耗尽了全部积蓄。有的老人甚至把住房也全让给子女。超过半数以上的老年人没有经济来源。务农和尽量延长劳动年限是多数农村老人维持生活的主要方式。由于低收入和多子女,老年人长期处于基本温饱状态,大多是收支相抵,所剩无几,因此很少有剩余的钱参加储蓄和商业养老保险。 调查显示,一些经济实力强的村镇虽然有了农民养老保障,但大部分是仿照城镇企事业单位的退休办法给老人发放退养补助金或生活费。大多数没有经济条件、最需要养老保障的老年人则被拒于社会养老的门外。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最终落到土地保障和家庭养老上。 专家分析,老年人与家庭成员之间由双向依赖变为双向自立,逐步形成子女一代自己建家,父辈一代自己养老的模式,在经济上取得独立才能给晚年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基础。而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老年人在养老中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还须在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加快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