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实事要办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11:21 新华网 | |||||||||
新华网福州2月22日电(记者黄庭满)为民办实事多少件,已经成为各地政府每年年初都要广而告之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也不例外。但记者近来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地方公之于众的实事项目成了“作秀”工程,群众不仅不买账,甚至怨声载道。这说明,实事也有个虚实问题,如果徒有“实”名而无实意,或者作风漂浮实事虚办,社会效果就会适得其反。 实事不实,表现大致有这样几种:一是实事项目的确定并不是从群众中来,不是民意
“为民办实事”在一些地方变形,根源在于一些干部缺乏群众观念,思想受不科学的发展观和不正确的政绩观所左右,“为民办实事”成了其突出政绩的一种手段。也有一些地方是因为对“为民办实事”的规律认识不深,不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办了实事却收不到实效。“为民办实事”中存在的这些问题,需要通过贯彻执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和精神来解决。 为民办实事要坚持“求真”。群众的需求总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从物质到精神、从低水平向高水平、从量向质不断向前发展和提高。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群众的切身利益表现出多样性。政府工作要立足于客观实际、遵循客观规律,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具体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科学的解决办法,才能把实事办到点子上。 为民办实事要坚持“务实”。要始终把服务群众作为各级干部的第一职责,时刻把群众的烦心事儿作为自己的分内事,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扑下身子解决群众关心的紧迫问题。要把群众呼声作为政府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绩的第一尺度,立足于具体实际,出实招,务实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