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以个人为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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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13:44 沈阳今报 | |||||||||
李克杰背景事件在北京市的“两会”上,如何治堵、彻底改善交通状况再次成为代表关注和议论的话题。代表们有一个共同的思路和指导思想,那就是要彻底解决交通拥堵状况,必须坚持科学规划,以人为本。 应当说,城市治堵坚持以人为本是非常正确的,但对“以人为本”决不能片面理解,不能将其简单化地理解为“以行人为本”或“以个人为本”。
笔者注意到,有代表认为,治理交通拥堵问题,应实行“行人过路优先”原则,并提出了非常具体的实施方案。比如设立行人过路优先和汽车“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原则。 我认为,按照这样的思路去理解和诠释“以人为本”,似有简单化之嫌。如果按照这种思路去管理交通,不要说在北京这样的国际化大都市,即使在中小城市,不仅不能使交通畅通无阻,相反还会加深拥堵状况。我觉得,从城市交通方面理解“以人为本”主要应包含两个含义:一是以满足人作为社会个体的舒适、方便、快捷为基本出发点和归宿,而不是为规划而规划,简单地以城市发展表象为追求目标;二是以满足平民的工作、生活需要为基本出发点,要把重点放在解决公共交通上,而不是保证小车的畅通上。 当然,交通拥堵问题是一个涉及城市建设方方面面的大问题,决不是改善某一个方面的状况就能解决的。正如王岐山分析的那样,交通拥堵只是表面现象,在更深层次上,涉及历史的、体制机制的以及管理、规划等方面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既要认识到交通拥堵现象的出现,是社会处在快速发展、急剧变动时期的必然,也要反思促成这个“必然”中的人为因素,在转变城市发展观的同时,加强学习,举一反三,以保证今后不犯同样的错误。 我们坚信,有全新发展观的支撑,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并辅以科学规划,交通拥堵问题一定能够解决,并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