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城市宽马路大广场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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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14:32 北京日报 | |||||||||
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记者孙玉波)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明确提出暂停城市宽马路大广场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城市一律暂停批准红线宽度超过80米(含80米)城市道路项目和超过2公顷(含2公顷)的游憩集会广场项目。在此之前,已经批准的2公顷以上(含2公顷)的游憩集会广场项目,尚未竣工的,一律暂停建设;对已经办理规划、用地和开工批准手续,但
通知要求,清理城市各类广场、道路建设项目。清理检查的重点是:各类广场、道路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建设规模和标准是否符合本通知的规定,拆迁安置是否得到妥善落实,是否存在拖欠和摊派建设资金的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