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皮肤病逐年增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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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15:0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化妆品接触性皮炎最常见,致病化妆品以护肤类和祛斑类产品为多,延误就诊和处理不当是造成化妆品皮肤病病情加重的重要因素之一 本报讯(记者姬薇)为了解化妆品所致皮肤病的发生情况,2003年卫生部组织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上海市皮肤病性病医院、天津市长征医院、重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和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等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机构对化妆品皮肤病发生情况进行了监测。
化妆品皮肤病监测显示,截至2003年11月,5家医院按照《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7项皮肤病诊断国家标准进行诊断,共监测发现化妆品皮肤病565例。565例病例中男性34例,女性531例,发病年龄主要集中在20岁~40岁,以化妆品接触性皮炎最为常见,其它依次是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化妆品痤疮、化妆品毛发损害、化妆品光感性皮炎和化妆品甲损害。 引起上述皮肤病的化妆品共12类合693种,由普通化妆品引起的化妆品皮肤病共327例,占57.9%;由特殊用途化妆品引起的化妆品皮肤病共177例,占31.3%;由美容院自制产品和“三无”产品(指标签标识无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许可证、无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无有效期标识)引起的化妆品皮肤病61例,占10.8%。 化妆品皮肤病监测表明,化妆品皮肤病发病呈现两个特点,一方面,与往年数据相比,5家医院监测的化妆品皮肤病逐年增加,成为皮肤科常见疾病之一,以化妆品接触性皮炎最为常见。同时,化妆品造成的难以恢复或不可逆皮肤损害的严重病例也在增多。但尚未发现由化妆品引起的群体伤害事件。另一方面,致病化妆品的种类多样,以护肤类和祛斑类产品为多。美容院自制产品和“三无”产品以及粉刺类产品引起化妆品皮肤病的例数虽然相对较少,但所引起的皮肤病往往是较难恢复和不可逆的严重病变,应该引起重视。 5家医院根据监测结果分析,引起化妆品皮肤病的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化妆品卫生质量不合格,如化妆品中违规添加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超标。例如,不法企业经常会在祛斑类产品中违规添加苯酚和氢醌,而苯酚具有较强腐蚀性,氢醌则容易引起色素脱失。另一方面,消费者具有过敏体质、选择化妆品不当或使用不当。例如,使用化妆品前没有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没有作相应的皮肤敏感试验。再有标签、说明书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美容院对消费者施用化妆品不当。 需要指出的是,延误就诊和处理不当往往是造成化妆品皮肤病病情加重的重要因素之一。例如,消费者在美容院使用化妆品出现不良反应时,某些美容院不但不及时让消费者停用化妆品,还自行为消费者治疗,由于处理不当使得部分消费者所患的接触性皮炎迁延不愈,进展成为难治愈的色素异常,对消费者造成巨大的身心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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