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确定每年11月25日为反家庭暴力宣传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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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07:03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合肥2月22日电杨杰安徽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20日确定,每年的11月25日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宣传日,会议通过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 决议要求公安机关接到有关家庭暴力的报警求助,应迅速出警,对情节轻微的家庭暴力行为人进行教育、训诫;情节严重但不构成犯罪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检察院对涉及家庭暴力案件的立案、侦查和审判工作应依法监督,对应
决议要求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对经济困难无力诉讼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而对有法定职责制止和处理家庭暴力行为而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有关机关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