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宝事件不影响“签名港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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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07:14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广州专电原中国银行副董事长刘金宝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审查后,不少人对于如何处理留有刘金宝签字的港元钞票存在疑问。日前,香港金管局总裁任志刚表示刘金宝签字的港元仍然有效。 为什么港元钞票上会留有刘金宝的签字呢?据介绍,按照港币的发钞习惯,钞票发行时都有发行当局负责人的签名,中银香港成为香港的第三家发钞银行时,刘金宝任总裁,因
2月20日,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向媒体披露,中国银行原副董事长刘金宝涉嫌经济犯罪,司法机关目前正在按照法律程序对其进行审查。根据以上情况,中国银行董事会已作出决定,并经有关方面批准,免去了刘金宝中国银行副董事长职务。按照发钞惯例,只要银行一把手换人,不用多久就会推出新负责人签名的新钞,即使刘金宝没有犯罪,只要中银换了领导,都会推出新领导签名的新钞,所以刘金宝事件对于中银发钞或者使用中银发行的港币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信息时报》供稿)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