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月预付季结算统一通过银行卡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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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07:29 天津日报 | |||||||||
月预付不少于480元张新民 本报讯(记者张新民)市建委昨日提出,今年8月底前彻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今年8月底尚未解决历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一律清除出津门建筑市场。今后不准形成新的拖欠。从现在开始,对农民工工资实行月预付、季结算制度;农民工月工资不得少于480元。
市建委负责人明确指出,对农民工实行身份管理,农民工工资统一通过银行卡进行支付,由银行和劳动部门负责监督。所有在津施工企业必须在指定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账户。今年3月底前,凡未实行农民工工资月预付制度的企业,不准承揽工程。由市、区县两级清欠办建立农民工权益投诉中心,公开举报电话,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由建筑业协会配合市总工会在所有外地进津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由企业工会参与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