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鼓篇:警惕牌桌上的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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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08:5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据2月18日新华社消息,被群众称为“三光书记”的福建省周宁县原县委书记林龙飞,在职期间不仅“官位卖光、财政的钱花光、看中的女人搞光”,而且还通过赌博等形式索要钱财,以至于在当地干部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林书记晚上打电话”———因为接电话的干部都明白,林书记又想赢钱了。据有关部门查实,林龙飞任县委书记7年间,赌博敛财高达145万元。
以打牌娱乐为由行敛财之实,可以说是贪官的一着“妙棋”。虽说近几年反腐力度逐年加大,大小贪官纷纷落马,但在大量庭审报道中,谁又见过被告罪行中有“赌博收入多少万元”的内容呢?其实,《刑法》对赌博罪是有明确量刑规定的,可不知什么原因,几乎没有官员因此获罪。作为外行,我猜想赌博“以盈利为目的”或“视其社会影响如何”可能是定性要件。那么,一场牌打下来,输赢几千元几万元算不算“盈利”?对官员而言,什么场合下的赌博才算“以盈利为目的”? 现实中,赌博行为在某些地方官场屡禁不止。上面来人检查工作也好,到上级部门汇报情况也罢,酒足饭饱之后,往往少不了“娱乐”一番。桑拿、按摩等涉“色”活动,对稍有城府的官员来说,如果对方不是铁哥们,他们是绝对不会轻易答应的。但一提到打牌,一般大都会接受。这里面的“潜规则”大家都懂———打打麻将,玩几轮扑克,既可交流感情,又有现金进账,还无政治风险,何乐而不为?在官员和老板的权钱交易中,“打业务牌”几乎成了某些贪官规避法律风险的一大快事。由于行贿受贿在牌桌上被巧妙地“洗白”了,所以贪官们才牌瘾日增,乐此不疲。 毋庸讳言,像林龙飞这样通过赌博敛财的贪官是存在的。而党政机关颁发的种种禁令中,大都也有“严禁赌博”这一条。但据我所知,真正因此受到处理的还是少数。如此这般,是否容易使一些人更肆无忌惮?所以,我以为,有关部门应当对官员通过赌博敛财这类腐败问题保持警惕,应当有更为明确的规定和约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