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大涉税案曝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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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09:11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申兴 通讯员 庄淑莹)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2003年,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涉税案件中,有5宗已由法院审判,8人被定罪,其中7人被定为偷税罪,1人被定为非法出售发票罪,6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人被处以罚金。 案例一:陈某是广州市天河金莎美容美发培训中心法人代表,由她和殷某等人以股份合作形式经营该中心。从1999年10月至2002年2月,该中心采取了私设两套账目进行账外经营
判决:陈某、殷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各处罚金200万元。 案例二:广州市腾发建筑公司偷税案主要案情为开具假发票。赖某在广州市腾发建筑公司任法人代表期间,以该公司名义开具假发票,少缴应纳税款39万余元,占应纳税额90%。 判决: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9万余元。 案例三:广州市东山区胜达供销服务公司非法出售发票。1999年1月至2001年1月期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赖某非法为他人开具“广东省广州市建筑安装修缮发票”1024份及“广东省广州市运输装卸发票”47份,涉税金额高达1400多万元。 判决: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万元。 案例四、五:广东金诺创意广告有限公司及广东合众世纪房地产代理行有限公司偷税案则是夫妇联手作案。雷某、李某是夫妇,分别经营“金诺”和“合众世纪”两公司,并互相持股。从2001年4月起,广州地税稽查部门最终核实这两家公司应补交1998年至2001年四年间偷逃的税款共910多万元,并对其偷税行为处以罚款302万元。但是这两家公司不但没有补缴税款,反而提供虚假资料企图骗取减税。 判决:雷某和李某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有期徒刑四年。(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