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与“厚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09:24 生活报 | |||||||||
近日看了两则关于乞丐的报道,觉得颇耐人寻味。一则是广州一个男子急于赶飞机,不小心将钱扔到乞丐的脸上,而被乞丐索赔200元;另一则是一个女乞丐嫌施舍者给的钱少,而与施舍者冲突,并甩出百元要求对方道歉。很多人因此而提出了乞丐的尊严问题,并举出了齐人饿死不吃嗟来之食的例子,来赞叹这两位乞丐的“维权”行为。但问题是,这两位乞丐真的是在维护自己的尊严吗?虽然《手机》里的费墨老先生说“做人要厚道”,但我对此却颇有些不太“厚道”的想法。
被人把钱扔到脸上的确是一种侮辱,要求道歉也是理所应当,但问题是施舍者并非有意如此,要求对方说声对不起也就可以了,又何必如此不依不饶地追着人家索赔呢?如果真是为了尊严,那么象征性地索赔一元钱,让人知道自己不是为了钱,反而比起向人索要200元钱更能维护自己的尊严,否则我们很难不会联想到这是借机讹诈。至于那个甩出百元要求对方道歉的女乞丐则更是滑天下之大稽,能够一下子甩出一百元钱的人,还用得着行乞吗?而且这个女乞丐还说什么:“我家的楼房比你这狗窝好多了!”如果真是如此,把乞讨当作一种发财的手段,本身就已经丧失了自己的尊严。自重者人恒重之,这两个乞丐能够有如此旺盛的精力跟人吵架,难道就不能凭着自己的劳动赚钱吗?那样更会赢得人们的尊重。 维护乞丐的尊严当然不是问题,但问题是我们不应该把这个问题无限上纲。20日的《生活报》上就刊登了一篇《职业乞丐专骗好心人》的报道,所以,如果那些乞丐本身并不心存“厚道”,我们也不能太“厚道”了。(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