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个监狱法律援助站在长寿区成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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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09:28 新华网 | |||||||||
新华网重庆频道2月23日电昨日重庆市首个面向监狱服刑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在长寿区凤城监狱成立。挂牌仪式上,230多名犯人争先恐后地举手向在场的市、区司法干部和援助律师提问,请求法律咨询服务。援助律师将为犯人及其家属无偿打官司、提供法律帮助。 服刑人员李某第一个举起手说:“女友跟我结婚后,请问我能否与她同房?”市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张祖华当场解答:“你可以和妻子同房,但必须是在被确认无危害、符合同房
接着,其他服刑人员相继提问:“我被判刑后,妻子走了,孩子无人管,我可否告她?”“妻子跟我离婚,要求占有所有财产,这合不合法?”……在法律咨询现场,一些罪犯针对自己合法民事权益被侵害、所犯个案的处罚情节、适用法律关系等举手提问,司法人员一一作答。 凤城监狱政委李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凤城监狱在册人犯有1800余人,其中一半以上为法盲。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常常不懂或不能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服刑人员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社会的“特殊弱势群体”,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200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救助对象。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不但有助于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而且对于调动他们的改造积极性,促进其悔过自新有着重要意义。 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以凤城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试点,在全市所有监狱设立法律援助机构。(记者 蒋艾芸)(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