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确保新式婚姻登记证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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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09:36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记者翟伟、顾瑞珍)民政部近日要求各地民政厅(局)确定或委托的婚姻证书生产厂家必须提高生产工艺水平,坚持按照技术标准,严格把好质量关,确保新式婚姻登记证符合规范。 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印制新式婚姻登记证的补充通知》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要根据民办函(2003)166号通知精神选择符合样本要求的封皮纸,所选用的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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