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校长乱收费要丢“饭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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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09:36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新华社济南2月22日电今后哪家学校胆敢乱收费,不仅将按照乱收费的10倍数额扣减学校的教育投入经费,而且校长也会因此丢掉“饭碗”。 在20日召开的济南市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暨教育形象建设年大会上,济南市教育部门出台了“五项禁令”,以遏制乱收费现象。
据《齐鲁晚报》报道,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济南市教育局出台了五项禁令,严禁各级各类学校触及乱收费“雷区”。一是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二是严禁违反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阅教辅资料和其他报刊、书籍;三是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校内外举办的特色班、辅导班、补习班并借以收取费用;四是严禁强行向学生推销各种学习用具和生活用品;五是严禁统一组织或强行为学生代收代办各种保险。 今年,济南市将开展春、秋季开学收费专项检查,对违反五项禁令发生乱收费行为的学校和单位,除按有关规定清退全部乱收费款项、并10倍扣减该校教育投入经费、年底全方位考核“一票否决”外,还将取消上年度获得的荣誉称号;对校长、分管校长,将一律撤职;对学校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等直接责任人,将解除聘用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