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实事要求真务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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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10:1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黄庭满 为民办实事多少件,已经成为各地政府每年年初都要广而告之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也不例外。但记者近来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地方公之于众的实事项目成了“作秀”工程,群众不仅不买账,甚至怨声载道。这说明,实事也有个虚实问题,如果徒有“实”名而无实意,或者作风漂浮实事虚办,社会效果就会适得其反。
实事不实,表现大致有这样几种:一是实事项目的确定并不是从群众中来,不是民意的真实反映,而是政府部门闭门造“事”,包办民意;二是干部对群众缺乏感情,避重就轻、避难就易,对群众反映强烈但办起来费劲的事极力回避,只办些困难小、矛盾少的事情;三是惟指标办事,年初规定的几件事情办完就算万事大吉,对未列入指标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视而不见;四是所谓“办实事”只是为了显示政绩,想当然地照搬外地模式,一些超前建设、不符合当地实际的“形象工程”也贴上了“为民办实事”的标签,劳民伤财,群众又没有得到多少实惠。 “为民办实事”在一些地方变形,根源在于一些干部缺乏群众观念,思想受不科学的发展观和不正确的政绩观所左右,“为民办实事”成了其突出政绩的一种手段,办了实事却收不到实效。这些问题,需要通过贯彻执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和精神来解决。 为民办实事要坚持“求真”。群众的需求总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从物质到精神、从低水平向高水平、从量向质不断向前发展和提高。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群众的切身利益表现出多样性。政府工作要立足于客观实际、遵循客观规律,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具体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科学的解决办法,才能把实事办到点子上。 为民办实事要坚持“务实”。要始终把服务群众作为各级干部的第一职责,时刻把群众的烦心事儿作为自己的分内事。要把群众呼声作为政府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绩的第一尺度,立足于具体实际,出实招,务实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