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近日对外公布新规定 承包工程禁止再转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10:32 江南晚报 | |||||||||
本报综合消息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建设部近日对外公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的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要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
同时禁止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对于接受转包、违法分包和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