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一费制” 以外的乱收费叫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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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10:43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记者 曾贵真 近期,市物价局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等部门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发出了《关于规范我市中小学“一费制”以外收费的通知》。其明确规定,自2004年春季开学起,学校提供“一费制”以外可选择性的服务收费,必须由学生、家长自愿申请同意参加后,学校才能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一费制”以外的收费收入须纳入学校正常经
中小学“一费制”以外的收费,可分为两类:一类为可统一管理的费用,即因学校完成正常教学任务引带产生的,具体包括住宿生的住宿费,城镇中小学的体检费、校服费,高中阶段的择校费、会考费,军训(或实践活动)发生的食宿费等。另一类为可选择性的费用,即学校完成正常教学任务外,提供可供学生自由选择的,与教学相关联的其他服务而产生的费用。包括补课(补习)费,代订杂志、教学资料费,膳食费,校外活动费,校车接送交通费,节假日兴趣活动费,小学午休托管和课后托管费等。“一费制”以外可选择性收费项目的具体标准,将由各区结合本地实际,按省和市的有关规定,以不赢利为原则,制定本地的具体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并报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纠风办备案。详情可登录佛山市物价局的网站http://www.fswjj.gov.cn浏览。“一费制”外收费亟需规范 自2002年秋季全省中小学统一实行“一费制”收费以来,“一费制”已深入民心,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欢迎和认同。它不但对抑制乱收费现象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也有所帮助。然而时至今日部分家长对“一费制”的内涵并未能清晰了解,认为实行“一费制”学校就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对中小学“一费制”以外的收费进行统一规范,将有助于消除这种误解。并且在“一费制”实行一年多来,“一费制”外的收费问题更是日益突出,好多学生和家长要求对其进行规范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规范“一费制”以外的收费,统一使用财政票据,将有利于对这些收费进行财政监管,大大减少发生教育腐败的可能性。物价局提醒交费要拿票据 物价局《关于规范我市中小学“一费制”以外收费的通知》发出以后,记者曾对我市的中小学作过随机采访,很多学校都表示有按照“一费制”的标准收费,而有个别学校对“一费制”以外的收费标准不大明了。不过他们都表示,很多收费项目都会出具票据给学生。有几家小学表示他们没有补课,至于外出旅游,他们说考虑到学生的安全,很少组织这类活动,因此也就不存在补课费用和旅游费的问题。而大部分的家长对规范“一费制”外的收费都表示赞成,虽然有些家长平时对子女交纳各种费用不大关注,他们只希望子女在学校能够学多点知识,健康成长就好了。有学生反映,他们对学校的一些收费标准不太清楚,比如补课费和外出旅游的费用学校说多少钱就交多少钱,学校没给过他们票据。物价局就提醒,学生们在交费时要注意查验票据,如有乱收费现象发生可及时向物价部门投诉。 投诉电话 佛山市(市直)83355989禅城区82272408 南海区86337596顺德区22830201 三水区87713496高明区88282311 物价部门投诉电话:12358 另外,据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介绍,我市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不一定要完全按照物价局这个通知来执行,但前提必须是公开和不强制。: 2002年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发出了《关于我省中小学收费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粤价〔2002〕221号),明确规定从2002年秋季开学起全省中小学全面实行“一费制”。“一费制”是指除住宿生应缴的住宿费以外,全省中小学生入学只缴一项费(具体分普通生、借读生两种标准)。即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书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下同)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学杂费。除此之外,未经省政府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学校均不得擅自立项收费。 实行“一费制”后,小学、初中的书杂费,实行省定项目、最高限价,县以上人民政府定具体标准的管理体制。高中的学杂费实行省定项目,市人民政府定标准和事前备案的管理体制。中小学住宿费实行省定项目,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定标准和事前备案的管理体制。全省各类中小学的书杂费标准最高限价见下表。(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