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部门提醒:民工求职谨防4大陷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11:10 新华网 | |||||||||
新华网成都2月23日电(记者江毅)职业介绍所的证照是否齐全?招工人数是否夸大?用工单位是否有假?用工合同里是否设下了圈套?目前又到了民工外出打工的旺季,四川省劳动监察总队监察三科科长彭江提醒广大民工兄弟:摆正心态,擦亮眼睛,谨防求职中的4大陷阱。 第一个陷阱:职介机构证照不齐全。按规定,职业介绍机构应该在醒目的地方悬挂“
第二个陷阱:用工信息不真实。彭江说,在当前劳动力市场严重供过于求的情况下,一些有合法证照的职介机构也存在用工信息“水分”太重的问题。有的职介机构设法套取盖有公章的用工单位空白用工函,自己填上招工人数,然后通过一些媒体打广告,引来大批的求职者,从中骗取中介费用。因此,民工兄弟要克服“求职心切”的心理,不要轻信一些“工作轻松、高工资、高福利”的职位信息。 第三个陷阱:“连环套”。随着政府加大对职介机构的管理力度,一些“歪职介”的行骗手段也越来越“高明”,一些职介机构与皮包公司串通起来,或者同一伙人既办职介机构,又注册了皮包公司,对求职民工层层盘剥,先骗取民工的职介费,然后介绍到皮包公司,收取保证金、服装费等,再以种种理由刁难民工,甚至以暴力威胁,榨取民工的血汗钱。有的职介还采取层层介绍的办法,将民工介绍到这家单位,再由这家单位介绍到另一家,每次都收费,转来转去,最后没了下文。而按规定,职介机构除可收取10元钱服务期为1年的建档费外,还可收取中介费(不超过民工工作后首月工资的20%),如果介绍不成功,必须全额退还。除此之外的所有费用都是不合法的。因此,民工兄弟不要轻易交费,即使交费,也要注意保留收费凭证。 第四个陷阱:劳动合同中的“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有的用工单位在收取了民工保证金、押金后,与民工签订合同,约定完不成任务就辞退,并且不退费,而实际上,民工接到的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如让民工去推销一件根本没人要的东西,并规定价格、时限等,目的就是逼走民工。为此,民工兄弟在被推荐到用人单位后,应注意查验该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具备招用人条件,并仔细阅读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防止落入圈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