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规划”提出辽宁2010年初步实现全面小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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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12:46 北方热线网 | |||||||||
北方热线网——沈阳晚报讯(记者 朱峰)2月22日,《辽宁省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草案)》提交辽宁省十届 人大二次会议审议。《规划》首次明确提出,到2010年,辽宁省要发展成为全国经济新的重要增长区域,初步实现全面建 设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
《规划》确定的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主要目标是,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构筑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各项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全省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 水平显著提高。 《规划》提出,到2010年,全省GDP达到11800亿元(按2002年价格),年均增长10%以上;人均 GDP达到27000元(按现行汇率计算约3250美元)。外商直接投资年均增长12%以上,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0. 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长11%。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2500元和5500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初步实现辽宁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