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为了打牌“手顺” 竟然强奸多名处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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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12:51 扬子晚报 | |||||||||
从受害人到施害人,7名少女竟前后将8名幼女或少女介绍给恶魔陆嘉浩“破处”取乐,而非法开设地下赌场的恶魔“破处”的理由更令人发指:玩一个处女,打牌手气要顺3年。15个家庭因此受害。昨日记者获悉,成都中院已于近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都江堰法院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陆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今年42岁的陆嘉浩是成都市人,1982年1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
2001年7月,刚过完14岁生日的都江堰少女王芳离家出走来到成都,在陆经营的“9号俱乐部”酒吧内,无经济来源的王芳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陆,不久,王芳将自己的清白献给了陆。 王芳从此成为“浩哥”的玩物,但2002年1月初,陆竟向王提出“给我介绍点小妹妹,最好是在校的”,理由是“玩一个处女,打牌手气要顺3年。”在陆答应给不菲的介绍费后,王芳开始为他物色小妹妹。 就在这个月,王芳将都江堰某校13岁的在校女生娟娟骗至天宇宾馆陆安排的一个房间内,娟娟始终不同意与陆发生两性关系,王便伙同陆一道强行脱光娟娟的衣裤,并目睹了痛苦挣扎的娟娟被陆强暴的整个过程。事后陆给了娟娟200元、王芳300元。自此,王更加卖力地为陆介绍小妹妹。 与王芳一样,先被陆强奸后又在金钱的利诱下成为陆的帮凶的还有6人,除1人已年满16岁外,其他女孩都只有14岁或15岁,而在短短的6天时间里,她们就单独或合谋给陆介绍了5名供陆“顺手气”的无辜幼女或少女。(据《华西都市报》文中除陆嘉浩外均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