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心生邪念绑架东家儿 机关算尽徒刑加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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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15:26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2月23日消息:深得东家信任的保姆梅某,为了钱竟然甘当“狼外婆”——她与丈夫伙同他人绑架主人家4岁孩子,向其东家勒索100万元。日前,鹿城法院以绑架罪判处保姆梅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 梅某来自建德,在市区一缪姓人家做保姆已经4年。因她勤快忠厚,深受东家欢喜。去年6月,梅某回老家探亲,其丈夫胡某正好做生意亏了本,当他得知雇用妻子的东家是办企
同年9月,胡某和同村廖某先后来到温州,并在市区黎明路租房,以备藏匿人质。9月29日,梅某按丈夫计划,送孩子上幼儿园时,带着孩子来到市区上陡门一公交站点和丈夫胡某等人会合。随后,孩子被送到出租房由梅某负责看管。 紧接着,胡某、廖某用手机给孩子父亲缪某打电话,称“孩子在我们手里,拿100万元现金来赎人!如不及时交钱,别怪心狠手辣!”缪某大惊,还以为保姆梅某和孩子一起被人绑架了,随即报警。次日中午,鹿城警方根据线索将胡某、廖某抓获;并在黎明路那间出租房找到梅某和孩子,成功解救出人质。 该法院审理认为,胡某、廖某、梅某结伙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3年,廖某有期徒刑12年,梅某有期徒刑10年,各处罚金5000元。(温州都市报贤群包珍珍)(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