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等23日正式叫停大广场宽马路等形象工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23:1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北京2月23日电 (记者阮煜琳) 今天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公开发布了《关于清理和控制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建设的通知》,并指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地城市一律暂停批准红线宽度超过80米(含80米)城市道路项目和超过2公顷(含2公顷)的游憩集会广场项目。 建设部称,近年来,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满足广大百姓对人居环境
据介绍,今后,各地建设城市游憩集会广场的规模,原则上小城市和镇不得超过1公顷,中等城市不得超过2公顷,大城市不得超过3公顷,人口规模在2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不得超过5公顷;而且在数量与布局上,也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与人均绿地规范等要求。建设城市游憩集会广场,要根据城市环境、景观的需要,保证有一定的绿地。 同时,城市主要干道包括绿化带的红线宽度,小城市和镇不得超过40米,中等城市不得超过55米,大城市不得超过70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