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健食品协会因乱排序乱评比等问题被注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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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05:5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北京2月23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国务院减负办、国务院纠风办近日发出通报,披露了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卫生医药部门纪检组监察局对原中国保健食品协会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乱排序、乱评比、乱收费以及擅自增设分支机构等问题的严肃查处。据悉,民政部已于去年10月30日注销了中国保健食品协会的注册登记。同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负有行业主管责任的业务司有关领导进行了责任追究和处理。
原中国保健食品协会是1985年9月,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行政关系隶属中国药材公司,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其违规违纪的主要问题:一是违反规定对企业进行乱排序、乱评比、乱收费,且屡禁不止。自2001年以来,该协会连续三年召开“全国保健食品行业统计数据发布大会”。2002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依据国务院减负办的要求,对其违规召开发布会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并严禁该协会今后召开类似的大会。2003年7月4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其立即停止召开发布会及其一切相关活动,退还向企业收取的费用。该协会对主管机关的决定置若罔闻,继续以发布企业的统计调查结果为名,先后设置“优秀企业家”、“销售第一”、“销量第一”、“50强企业”等各种名目的奖项,每个奖项收取2000元至12000元不等的费用,不仅增加了企业负担,而且在保健食品行业造成混乱,引发了一些企业之间的纠纷和争端,严重干扰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二是违反社团管理有关规定擅自增设分支机构。经核查,该协会先后与一些企业合作,分别在广州、黑龙江、云南等地增设了分支机构,进行非法活动。这些机构既未经民政部门审批,也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