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用语用字被纳入执法范围 省人大首次检查省直单位语言文字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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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07:02 荆楚在线-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晓方、实习生裴沁报道:讲普通话,用规范字不仅是个人行为,也是公共事务,属于执法内容。16日至20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省直部分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情况进行为期5天的执法检查。据悉,省人大从执法的角度检查语言文字法的执行情况在国内还是第一次。 检查组听取了省语委办和省教育厅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汇报。近年来,我省各级语言
此次检查分为三组分别到24家省直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座谈以及实地查看等形式,检查各单位的用语用字情况。检查表明,绝大多数单位对贯彻落实《语言文字法》认识到位,组织工作落实,措施扎实,并结合各自的行业特点开展了一些具体的活动。省交通厅、财政厅、湖北日报社等单位在规范用语用字等方面,措施具体,工作扎实,效果明显,走在了省直单位的前列。检查组认为,此次执法检查对进一步宣传贯彻《语言文字法》,提高省直单位用语用字规范水平,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