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撤销42个开发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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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07:38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淄博市对各类开发(园)区进行了清理整顿,撤销了42个开发(园)区,依法退还各类开发区圈占耕地4348.35亩,复耕面积达3662.25亩。 针对各类开发(园)区违法用地比较严重,部分开发区建设用地不按法定程序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强行圈占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现象,按照有关要求,淄博市对42个开发(园)区进行了撤销。
同时,对开发(园)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圈占的耕地和因缺乏建设条件、项目资金不落实、尚未开发建设的用地,一律由区县依法收回,能够恢复耕种的,责成所在乡镇政府组织复垦后,还耕于农;不能复耕或者恢复原用途的,按照建设用地总规模不扩大、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的原则,从所在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剩余的建设用地指标中,全部予以核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