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医保药品全部实行招标采购 百姓获实惠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08:14 东北新闻网 | |||||||||
鞍山市实施“阳光工程”,为药品采购戴上了“紧箍咒”。2003年,该市县区级以上的医疗机构普遍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二级以上医疗单位药品招标采购金额占总购药额的76%;医保单位药品100%实行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收入已经控制在医院经济总收入的45%以下。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效地遏制了药品采购领域中存在的“吃回扣”、“暗箱操作”、药品促销、假药泛滥等扰乱市场、坑害百姓问题的发生,降低了药品价格,保证了药品质量,使百姓获得了更多的实惠。(辽宁日报金荣生) [责任编辑: 蔡轶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