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企业的各类评比不得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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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08:53 江南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从23日召开的全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会议上获悉,有关部门将出重拳治理整顿对企业的排序、评比行为,针对企业的各种评比活动一律不得收费或变相收费。 国务院减负办有关负责人强调,今后凡对企业进行排序、评比或举办带有排序评比性质的企业营销信息发布活动,必须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国务院审批。对于经过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性或行业性的营销信息发布活动,应以政府统计部门的数据为准。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