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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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09:02 现代金报 | |||||||||
多收款项一律退还农民 实习生包剑影 记者岳德亮 通讯员吴佳 金报讯 为了切实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减轻农民负担,维护社会稳定,省物价局决定从2月20日开始至4月1 5日结束,在全省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接受检查的主要有县、乡教育、中小学校、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内容包括面向农民、农村流通 组织、个体经营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检查重点主要集中在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及公共事业等各种乱 涨价、乱收费行为上。 此次检查由省物价局、省纠风办、省农负办统一组织部署,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省有关部门将联合派出 督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检查不力的县(市、区)要进行批评,对查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纠风办、农负办要加强协调配合,并邀请各级人大、政协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突出抓好对重 点地区、重点部门等的检查;要善于运用调查、提醒等各种工作方式,加大检查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新闻曝光等方式, 提高检查的严肃性。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查实的价格违法案件,将会严格依法予以及时处理。对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违反规定乱涨价、乱 收费加重农民负担的要严惩不贷;对多收价款或费用的,应如数退还给农民;对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 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