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农民就业援助机制 出台《意见》确定“34590”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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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09:04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朱瑛)以统筹城乡社会发展、统筹城市就业为主线,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建立农村弱势群体再就业援助机制,加快富民工程实施步伐,我市日前出台了《关于促进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的意见》,这是我市第一次为农民就业打开“绿色通道”。 《意见》分七个部分,从就业渠道、就业服务体系、就业培训、弱势群体就业帮扶制度、经费筹措机制等方面对促进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提出了有效路径与举措,并提出了促进
业内人士认为《意见》有三大亮点:一是首次对农村就业人员进行了概念界定;二是择业准入、职业介绍、技能培训“三管齐下”,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操作性;三是农村弱势群体第一次得到了就业保证,即只要本人不挑不拣,各乡镇都要承诺确保1个月内提供3次基本符合本人条件的就业岗位信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农村求职人员,只要做到不挑不拣,保证一周内就业。 另外,《意见》还规定今后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特别是涉及用地的项目,要把吸纳失地农民就业作为重要条件,建立土地使用与安置就业挂钩的协商机制,为失地农民就业创造机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