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项立案便民措施推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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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09:17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高远朱泳武)昨天,市高级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立案庭工作会议,宣布推出20项立案便民措施。市高院院长滕一龙出席会议。 这20项便民措施中,提供立案便民设施有两项:全市法院均要设立立案大厅,立案实行一门式服务;健全立案大厅服务功能,放置书写工具、设立专门收费窗口、公告相关部门地址电话、免费赠阅《诉讼指南》等,方便当事人。
接待便民服务措施有6项,包括立案窗口午休时间有专人值班接待;实行电话预约接待,电话解答法律疑问;实行网上立案咨询,解答诉讼事宜等。 立案便民服务措施有7项,包括立案审查做到一次讲清,二次立案;立案后或者排期后1个工作日内移送审判庭;对具备听证条件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安排公开听证等。 对特殊当事人的便民措施有5项,包括对年龄在70岁以上且肢体残缺行动不便、卧病在床的当事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等,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各种诉讼便利。 又讯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市高级法院将制定一本提示性手册,从立案、信访接待、调解、庭审等十个方面对法官言行作出提示规范,避免公众对法官的公正性产生合理怀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