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重实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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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10:28 法制日报 | ||||||||||||||||||||||||||||||||||||||||||||||||||||
本报记者 李新会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都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对国家行政、检察、审判机关实施切实有效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神圣职责。2003年3月19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立法和监督应当摆在同样重要的位置,要继续加强和不断改进监督工作,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
执法检查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监督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之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进行了4次执法检查,检查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筑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情况,并跨年度安排了对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这些法律的实施和群众的健康、未成年人的成长、建筑业的秩序、农民的权益、科技的进步息息相关。在执法检查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及组成人员轻车简从,力戒形式主义,不惮辛劳,深入矿山企业、田间地头,与普通百姓坦诚交谈,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值得一提的是,在非典疫情出现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了本届人大常委会的第一次执法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有力地推动了该项法律的实施及非典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听取和审议国务院的工作报告,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另一重要方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10个专题工作报告。不仅审议了2002年中央决算、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与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有关情况的报告。而且审议了非典疫情防治、老年人权益保障、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再就业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题报告。在听取国务院关于非典疫情防治工作的专题报告后,常委会建议,非典疫情影响人民生命健康,应将防治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听取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情况的专题报告后,常委会提出了“保水治污”的建议。这些建议,受到国务院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检察和审判工作适时监督,促进了司法公正;通过信访工作,加强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和对“一府两院”的监督。 人大监督职责,神圣而庄严,任重而道远。因为它肩负的是人民的厚望和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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