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汉华被追授“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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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10:28 法制日报 | |||||||||
本报成都2月23日电(记者徐来张晓东)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四川省委今天在此间联合召开大会,追授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原审判员唐汉华“全国模范法官”和“优秀共产党员”光荣称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出席表彰大会并讲话。 此前,中央领导同志对唐汉华先进事迹作出批示:四川唐汉华同志是一名执法为民、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的好法官。弘扬他的精神,对促进政法系统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
中共四川省委书记张学忠参加了今天的表彰大会。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苏泽林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追授唐汉华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的决定;四川省委副书记刘鹏宣读了中共四川省委追授唐汉华“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肖扬指出,唐汉华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是人民法院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先进典型,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人民法官无私无畏的奉献精神和高尚情操。作为人民法官,要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努力为群众多办实事,多做好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肖扬说,向唐汉华学习,就要像他那样,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坚持原则,刚正不阿。公正司法是我们每一位法官的毕生追求,面对法与权、法与情、法与钱的诸多较量和严峻考验,我们每一位法官都要牢记人民法官职业道德,牢记人民法官神圣职责,真正做到执法如山,清廉如水,坚强如钢,做一架永不生锈、永不倾斜的天平。 唐汉华生于1950年1月,1982年到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从事信访接待、法警、民事和行政审判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3年7月23日病逝,终年53岁。唐汉华从事审判工作21年来,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实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秉公执法,无私奉献,清正廉洁。唐汉华勤奋敬业的“铁钉”精神,严格执法、公正办案的“铁案”精神,长年与病魔抗争坚持工作的“铁人”精神,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被人民群众称做“新世纪的铁法官”。 (唐汉华先进事迹详见本报2004年1月3日一版通讯《本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