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黑龙江省委表彰模范检察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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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10:33 法制日报 | |||||||||
本报哈尔滨2月23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黑龙江省委今天隆重表彰黑龙江省集贤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员张会杰、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检察院民行检察科原科长常贵文。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张会杰、追授常贵文全国检察机关“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张会杰从事检察工作近二十年,深怀爱民之心,坚定法律信仰,办理的每个案件都确保质量,在人民群众中赢得良好声誉。2002年5月张会杰被确诊为癌症晚期后,仍心系检察工
常贵文从事检察工作十几年来,忠于职守,刚正不阿,执法如山,努力为民解忧,化解矛盾。他生前领导的民行检察科曾连续四年在全市民行检察工作考核中名列第一,办案数量居全省前三名。由于积劳成疾,常贵文身患肝癌,于2003年10月病逝,年仅45岁。 表彰会上,贾春旺高度评价了张会杰、常贵文的先进事迹。他说,两位检察官扎根基层,把自己的全部心血,精力乃至生命都献给检察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谱写了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壮丽篇章,为人民检察官的形象增添了新的光彩。 贾春旺指出,张会杰、常贵文的先进事迹,归结到一点,就是他们能够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检察机关要通过开展学习活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真正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 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宋法棠在会上讲了话。省长张左己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张常韧宣读了表彰决定,黑龙江省委副书记栗战书、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发等出席了会议。 (郑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