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公墓实行储备金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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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13:02 金豹网-辽西商报 | |||||||||
作者: 记者 李思博来源 [ 辽西商报 ]发表日期: 本报讯记者李思博报道:昨日,记者在锦州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了解到,从2月20日起,在全市实行经营性公墓管理维护费储备办法。今后,公墓经营单位预先将墓穴(格位)销售额的20%交由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据锦州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赵处长介绍,在经营性公墓提取和储备的管理维护费是在
关于这一笔费用的管理和使用,赵处长介绍,锦州市直属公墓由该市殡葬管理处统一管理,各县(市)区公墓的管护储备费由县(市)区民政局统一管理。有关人士认为,这笔储备金在一定意义上起到了“风险金”的作用。(END) 作者:记者 李思博 (来源:辽西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