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今年六项政策严防征地侵害农民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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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20:20 新华网 | |||||||||
新华网济南2月24日电(记者王娅妮)2004年山东省将采取六大措施严格控制征地规模,切实解决在征地中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这是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文升在24日召开的山东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宣布的。 王文升说,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切实保护基本农田,才能从源头上维护农民的利益。为此,山东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严格控制建设用
继续规范各类园区用地,整和、处理不合格用地,对依法回收的土地,能够复垦的尽快复垦还耕于农,能够恢复其他农业用途的要予以恢复,严禁撂荒闲置。严厉查处土地违法行为,重点查办违法违规出让土地、领导干部违法批地、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事件。 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制度,提高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水平。对以各种形式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同时,研究制订出台有利于农民利益的土地收益分配政策,建立失地农民补偿机制。 认真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对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到位、安置责任和措施不落实的,将暂停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批。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建立并实行征地费用“村有乡管”、“村有县管”制度,确保补偿安置费用及时兑付。 同时,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明确农民集体土地的财产权利,改进征地补偿办法,增加征地审批前协商环节,建立征地价格听证制度。 全面落实规划、审批、案件处理、收费项目、征地补偿等七项信息公开和法律咨询、信访举报制度,为农民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