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车用乙醇汽油扩大试点工作将稳妥有序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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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22:5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24日电(记者赵承、刘铮)为进一步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开发石油替代资源,有效降低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国家将在部分地区开展车用乙醇汽油扩大试点工作。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等8部委决定开展车用乙醇汽油扩大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范围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南、安徽5省及湖北、山东、河北和江苏4省的部分地区。到2005年底,这些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自2002年6月30日起,在河南郑州、洛阳、南阳和黑龙江哈尔滨、肇东等5个城市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车用乙醇汽油使用试点工作。初步结论是车用乙醇汽油在我国适用,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对整个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的进步及环境质量的改善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这位负责人强调,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是国家的一项战略性举措。有关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稳妥有序地抓好扩大试点工作。各级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车用乙醇汽油生产企业以及销售市场的监督检查。 发展改革委提供的资料显示,车用乙醇汽油在美国、巴西早已成功推广使用,近年来,欧盟和东南亚一些国家也在积极推广车用乙醇汽油,但在我国还是一项全新的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