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条例》重视舆论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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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02:23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昨日,记者从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了解到,新近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把舆论监督列为重要的监督手段之一,条例明确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此规定前所未有地把舆论监督作为党的有关制度明确下来,充分显示出党对新闻舆论监督的高度重视。
据省纪委有关人士介绍,条例第八节舆论监督部分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党的领导下,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内部反映或公开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和改进工作。同时,第三十四条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 李惠民(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