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9成人认为好友借款应写借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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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11:45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8成人认为国法大于人情,7成多的人不再把被告看成犯罪嫌疑人,近9成的人认为亲密无间的朋友借款也应该写借条。市司法局最近的调查显示,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北京市民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 去年9月至12月期间,市司法局和市统计局对全市18个区县的3000名城乡居民进行了法律意识调查。调查问卷的30道题涉及到居民对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准、居民了解法律的途径和
调查显示,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明显的提高。当问及是否同意“人情大于国法”时,80.77%的被访者都表示不同意;对于“人只要守本分,是否懂法无关紧要”这种说法时,近9成的人表示不同意;76.37%的人认为打赢官司最重要的条件是符合法律、有理有据,而不是有关系。 市民对法律问题的认识更加准确。72.7%的人认为“被告”是“被起诉的一方”,只有13.5%的人把被告看成是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一方。而以往类似的调查,很大一部分市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被告就是犯罪嫌疑人”。72.8%的市民愿意参加市人大和市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过程中的听证会,认为这是扩大公民参与立法的最佳途径。 居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有所提高。与他人发生法律纠纷时,51.7%的人选择打官司,29.5%的人选择找政府部门解决,15.3%的人协商解决;发生经济往来时,88.67%的人认为即使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借款也应该写借条,还有36.33%的被访者表示无论数额大小,都会找消费者协会或到法院起诉;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9成以上的人都选择通过人民调解、公证、到法院起诉、找律师等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和以往调查中忍气吞声的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