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公安局附近抢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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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11:49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 谢小兵、记者曹小武摄影报道:23日晚,已经抢得400元现金的李某在实施第五次抢劫时被南昌铁路 警方当场擒获。 23日傍晚6时10分,距南昌铁路公安局百米之遥的尚老板站在自己店铺门口,突然一个戴墨镜的男青年走到他跟 前,用匕首顶住他的腹部凶狠地低声喝道:“拿钱来!”尚老板稳住对方后,突然转身朝南昌铁路公安局跑去,这时,男青年 竟不慌不忙地走进另一家报
傍晚6时15分,南铁公安局和南昌公安局刑侦队的3名民警立即赶赴事发现场。此时,持刀歹徒正从一家食杂店出 来。原来,持刀歹徒冲进这家食杂店后,对着里面就是一陈狂叫“谁是老板,出来!”一个约40岁的中年男子闻声出来后, 持刀歹徒不由分说,命令对方“拿200元钱来!”中年男子见状,吓得赶紧往外跑。没有追上中年男子的歹徒于是对着店内 的东西一陈发泄,用脚踢翻柜台上的饮料,又顺手拿起一瓶饮料喝了两口,将饮料瓶扔掉。仍觉不解气的歹徒临走时还狠狠地 用匕首扎了一下柜台,将柜台玻璃砸出个窟窿,这才愤愤地走出食杂店。 歹徒一出食杂店,猛地发现前方冲过来3名警察。歹徒转身想跑,但已经来不及了。3名民警冲上去,一把将持刀歹 徒摁倒在地,将其制服,夺下匕首后将其扭送至公安局。 抢钱给女友过生日 经过突审,歹徒交待姓李,南昌县人,今年22岁。据李某交待,他初中毕业后一直做木工活,几乎没有前科,惟一 一次不良记录还是在2003年1月2日因破坏公物被被治安罚款。 关于此次作案的动机,李某供认说是为了筹钱给自己的女朋友过生日。李某称,自己没有工作,平时靠父母给一点零 花钱。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女朋友,是新建县人,现在上海打工。2月23日,是女朋友的生日,李某身上只有80多元钱。 为了给女朋友过生日,他想到了抢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