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东北办厂可获资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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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11:58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汤琦琳) 上海正在制定《关于进一步服务全国加强上海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这将是一个推动国内交流合作的重要的指导性文件,不久将正式公布实施。 市政府发言人焦扬昨天宣布,《若干意见》将提出与东北老工业基地、对口支援地区
———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 市合作交流办夏荣耀副处长介绍,对于参与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上海企业,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目前用于合作交流的专项资金正在设立,其金额将大于以往设立的资金额度。同时发挥上海各类要素市场和中介机构的功能,提供市场服务。———对口支援地区 继续推进递进式温饱型试点村建设,帮助贫困地区改善基本生产、生活、医疗和受教育条件。 ———长三角地区联动 在规划衔接、政策协调、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上及时进行沟通。 进一步推进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能源利用、环境保护、人才开发等方面的专项合作。———西部大开发 利用上海的综合优势,携手各有关单位形成规模效应,参与当地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帮助改善生态环境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