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岛”一审打赢“杭州上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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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11:58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汪汝珏 记者龚小莉) 杭州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台湾居民陈先生与上海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之间引发了“上岛图案”美术作品著作权和商标权的争端,“杭州上岛”和陈先生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提交了商标评审的申请。
但3个月内评审委没给出任何答复,依据相关规定,昨天上海市二中院对这起纠纷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不支持杭州上岛和陈先生的所有诉讼请求。 据陈先生自己介绍,“上岛图案”是他1985年时在台湾创作的。但事实上,1998年9月,天津广泰公司就取得了以陈先生“上岛图案”为组合要素之一的“上岛文字及图形”商标。后转让给了海南上农公司。 2001年8月,上海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成立,海南上农公司又把“上岛文字及图形”的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给了新成立的“上海上岛”。 2003年3月19日,陈先生同“杭州上岛”签订了一份许可协议,授权“杭州上岛”有偿使用“上岛图案”美术作品。 此协议签订后,“杭州上岛”和陈先生以“上海上岛”擅自使用美术作品侵犯其权益为由告上法庭。一审法院依据相关法律作出了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