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职雇员加盟公安 上岗要签“保密”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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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14:3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上海今天消息 据《文汇报》报道:昨天,在一家合资企业工作的吴静,接到了浦东公安分局发出的一份“录取通知书”,幸运地成为上海市公安机关在浦东率先试行文职雇员制度后的首批雇员之一。和她一起被录用的共有160人,他们将从3月起接受为期十天的全封闭岗位培训。 文职雇员制度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依据公安系统的特点、岗位性质和工作内
公安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文职雇员被聘用后必须和警方签订一项“保密”协议,不肯签约者将不被录用。(王宝来)(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