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关键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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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18:17 新华网 | |||||||||
深入领会和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是摆在当前各级领导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梁妍慧表示:“要真正使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必须要解决好观念转换、动力机制和制度保障的问题。”她认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关键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政绩观与发展观相辅相成
“领导干部的政绩观与发展观是密切相连的。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反之亦然。”梁妍慧如是说。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干部在“发展”问题上产生了很大的误区,把“发展是硬道理”片面地理解为“经济增长率是硬道理”,把经济发展简单化为GDP决定一切。在这种片面发展观的指导下,很多地方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片面的政绩观。很多地方,上级对下级的考核指标,主要以GDP为主,甚至成为领导干部升迁去留的惟一标准。 与此同时,在以经济数据、经济指标论英雄的片面政绩观的引导和驱使下,一些地方开始脱离地方实际,为追求一时的增长速度盲目上项目、办企业、引投资,大搞“形象工程”、“亮丽工程”、“夜景工程”,给地方发展造成了长期的包袱和隐患。有的地方不顾群众反对,大肆圈地卖地,通过各种手段“挤占”群众利益,在当地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 由此可见,在发展观上出现盲区,就会在政绩观上陷入误区;在政绩观上出现偏差,发展观就会与科学产生偏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必然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什么是正确的政绩观?前不久,在中央党校一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座谈会上,中组部部长贺国强从五个方面回答了这个问题: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政绩观的灵魂和指南;要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要把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创造政绩的重要内容;要把重实干、求实效作为实现政绩的重要途径;要把党和人民的需求作为评价政绩的重要尺度。 一位中央领导表示,要坚持看政绩用干部,努力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明确一个原则。那就是,对那些虽然已经成为历史、但被实践发展证明确属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的,必须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而对曾经被认为是突出成绩、但被实践发展证明是虚假政绩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加以认定和追究责任,已经因此得到提拔重用的干部,必须坚决撤下来。 据了解,中组部已经提出,要把发展思路是否正确,发展战略是否合理,能否处理好数量和质量、速度和效益的关系,作为考察领导干部是否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的重要内容。 干部政绩考评亟待科学化 在山东、江西等地采访时,一些地方领导干部不无尖锐地向记者表示,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要改革目前的政绩考核办法,否则中央的决策很可能会流于形式。 记者在南方某县采访时,就曾听说过一件怪事:1999年和2000年,这个县几乎所有的乡镇都新修了路,而2001年乡镇换届后,全县再没有一个乡镇修过路。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因为现在的乡镇干部们都在等着换届呐,根本没心思干正经事。”政绩考核和提拔任用对官员施政行为的重大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湖南反腐学者王明高,多年来一直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他深有体会地说:“正如高考决定着中学生的学习方式,政绩考核也是官员从政行为的‘指挥棒’。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必须要以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制度保障。” 从记者调查的情况看,当前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存在着三大问题: 一是指标设计过于偏重经济发展的内容。在一些地方,政绩考核就看GDP增长,就看招商引资的完成数额,就看财税报表的上缴数据,而其他如教育、文化、卫生、环保等等,都要为之让路。 二是考核内容比较随意。在一些地方,对下级官员的政绩考核缺乏科学依据,往往是上级领导一张口,就把某项工作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吴江认为,我们现在的干部考核标准,说到底是没有解决以谁为本的问题,各级干部的大部分工作,都是围绕着领导人的注意力在转。 三是包含项目过于繁杂。王明高认为,现行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面面俱到,显得很全面,其实不科学,也与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趋势不相适应。领导干部不是神仙,一个人怎么可能做得好那么多的事情? 专家们指出,与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相适应,干部政绩考核体制必须要做出调整。梁妍慧认为:首先,要树立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把群众意见作为考评干部的重要尺度。其次,要完善考评内容。要从单纯地追求速度,变为综合考核增长速度、就业水平、教育投入、环境质量等方面。最后,还要探索采用科学的考评方法与手段。 中央领导在最近的一次讲话中,已经提出,要改进政绩评价和考核办法。一是在指标体系的设置上,要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不能片面地用经济指标考核干部。二是在经济指标的设置上,要既重视反映经济增长的指标,又重视反映经济发展的指标。三是在评价标准上,既要看数字,又不能惟数字,坚决防止“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 改革仍需政策配套 落实科学发展观,仅靠观念的转变是不够的。有关专家指出,必须在我们的体制上做出重大调整,才能扭正目前存在的一些不正常的政绩现象和不科学的发展方式。 ———要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要首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而事实上,屡屡出现的重大决策失误,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了我们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重复建设、银行坏账、生态退化等一系列问题的重要致因。 王明高指出,“决策腐败”是一种最大的腐败。现在我们的决策机制,往往是一把手说了算。一些所谓专家论证会,很多是走过场。一些领导听不得不同意见。而一旦决策错了,又往往以集体决策的名义逃避责任。因此,有必要建立一种科学的、负责任的决策机制,防止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的重大决策失误的发生。 ──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一些地方领导之所以敢于而且能够不顾百姓死活,大搞各种贻害无穷的政绩工程,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而我们目前的政绩评价和干部选拔体制,往往是由少数领导说了算,“在少数人中选拔少数人”。因此,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必须要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起来,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和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要同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现在的政绩考核体系是全能政府下的一种设计。政府对经济、社会生活干预过多,越位、缺位和不到位现象同时并存,反映到政绩考核方面,考核指标就非常庞杂。事实上,如果政府把职能真正转变到公共服务上来,使民间资本真正成为社会投资和拉动经济增长的主体,那么,我们的政府与社会、政治与经济的关系将会更加协调。这也意味着科学发展观在整个社会得到了比较全面的确立。(编辑/林双川摄影/张明)(来源:半月谈第4期) 相关专题:中国提出“科学发展观” | |||||||||